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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3日 1324期

跨橋倒塌該誰負責,建商省府歸咎對方

  【時報專訊】代表當年建築拉娃市已倒塌 DE LA CONCORDE 大道跨橋建築公司的一名律師認為省交通運輸部須負責任,因為其工程師連繼三次忽視存在已久的問題和及時將跨橋關閉。有五名無辜平民遭數十噸重的跨橋板壓死。

  代表 DESJARDINS SAURIOL (現已改名為 DESSAU SOPRIN )工程承包公司職員的律師亨利(P. HENRY)本週二在調查跨橋倒塌事件的莊遜專委(JOHNSON COMMISSION )前辯稱省交通運輸部於一九九二年沒有適當地修理這跨橋,二00四年沒有適當地分析水泥片開始掉到十九號公路上後沒有立即將跨橋關閉。「該部在水泥掉下後有足足一個小時警示,卻沒有關閉跨橋。」他遻。「他們應該立即將之關閉。它可能亦會倒塌,但至少後果不會那麼嚴重。」

  亨利認為建築質素差劣問題與「人為過失」有關 不關 DESJARDINS SAURIOL 公司的事。

  省交通運輸部律師艾京(P. ARGUIN )反駁說DESJARDINS 公司應負全責,因為它在施工和設計方面犯錯,並強調他的當事人沒罪,因為倒塌乃「異常和難以預測的意外。」

  有三個因素導致跨橋倒塌,他說:

  • 設計出錯以致支撐鋼條不足。

  • 鋼條放錯地方。

  • 水泥質素差。

  工程承包工程沒有適當地檢查跨橋工程。艾京辯稱。「確保工程依足程序進行的是監工的責任。」他說。「他們獲支付薪酬來做這些工作。」

  參與跨橋工程的證人沒有任何人記得是否有檢查人員批准有問題的鋼條安裝工作過關,到後來才發現出錯。

  不過亨利卻回應說沒有人記得是否見過檢查人員但不代表沒有檢查事宜存在。

  「沒有檢查過根本是不可能的事。」他說。「簡直不合情理。我們相信是人為過失使到鋼條安錯位置。」

  專委的審聽於本週二結束,報告的限期是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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