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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9日 1319期

兒子殺人代為隱瞞 一母親判五年徒刑

少女斐珊

  【時報專訊】一名幫助其成年兒子隱瞞謀殺 HEMMINGFORD 鎮少女斐珊(S. POISSANT )的本省女人日前被判五年徒刑。

  在判刑之前,省高等法庭司法官布隆頓(J. BRUNTON )問五十四歲的被告蘇珊•格蘿絲•羅德(S. GROSSER - LAUDER )是否有話要說,她首次向死者的親人表示:「我想說我對蘇珊的家人深感抱歉。如我當時明智一點,我不應做出這種事情,我真的對不起這家人。」

  她於今年二月承認幫兇控罪。布隆頓判她出獄後還須監守行為一年及必須完成一百小時社區服務令。

  廿三歲的柯特•羅德(K. LAUDER )去年承認二級謀殺被判終身監禁。

  斐珊的母親於二00五年七月報警說她的女兒不知所蹤。但柯特已在父母的家中將她殺死,因她拒絕與他發生性行為。他把她的屍體從家中移走及埋葬在 HEMMINGFORD 鎮附近一樹林裡面。這小鎮就在美國邊界。

  格蘿絲•羅德和丈夫知情後竟然幫助兒子掩滅證據。她在一鄰人的家裡替兒子洗滌染血的衣物,同時將染了血漬的地毯丟到高聖碌市(COTE ST. LUC )的 CAVENDISH 商場前某垃圾箱裡面。

  她說她沒有問兒子土庫裡發生了何事,因為她害怕聽到答案。

  「我保護他因為他是我的兒子。」她說。「到如今我仍然難以接受這個事實。」

  她承認在數天之後她所知道的情節足以令她相信兒子已殺死斐珊。

  「我衹是害怕知道答案。我掌握所有跡象,但我當時將失去自己的丈夫,我會失去身邊所有的人。」

  她的丈夫於二00六年病逝。

  據布隆頓說,格蘿絲•羅德刻意不道出死者藏屍所在達兩個星期之久,令死者家人飽受傷痛折磨,這就是他判她五年徒刑的原因。

  「這正是她在道德上應負的刑責以減輕他人的痛苦。」這位司法官說。

  一個好好的家庭就因為兒子一念之差而破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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