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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5日 1317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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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帳總長批評魁電,花太多錢聘請顧問
【時報專訊】省查帳總長拉桑(R. LACHANCE )本週二報告說,魁電(HYDRO QUEBEC )於二00四年出售中國某電力公司的二成股份一事中付給一間財政顧問公司的一百四十萬元費用實在太高。 他對記者說這間名 GESTFINANZ 的公司「找不到任何買家和合同,卻得到如此酬勞,如找到買家則當別論。」 不過拉桑補充道據他調查所得,過高的費用並沒涉及如今或前度魁電員工領回佣的事情。 他指出魁電的董事長及行政總裁萬達爾(T. VANDAL )並不知道在那買賣事宜中 GESTINANZ 的服務有所保留。 「顯然地在此交易裡,正如我所說,有人不尊重健全的管理運作,不尊重魁電的內規,如我在報告上所說那樣。」拉桑說。 「在瑞士開一個銀行衹有一個簽名的戶口。」他繼續說。「大家都知道開企業戶口不應衹有一個簽名,完全是不適當的事。」 拉桑又說,魁電董事局衹在二00四年六月有關交易接近尾聲時才獲告知有關交易存在,這又是另一觸犯魁電內規的例子。 他接著表示決定是否交給警方調查並非由他這位查帳長來決定。 「是由省府和其他被牽涉者作出此決定。」他說。 魁電於一九九九年付了五千萬美元購入有關中國公司的股份及於二00四年以八千四百六十萬美元拋售,拉桑認為這售價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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