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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日 131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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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準備取締塗鴉,有人擔心弄巧反拙
這是塗鴉
這是藝術
這是藝術
•本報記者 前街頭藝術家(說貼切點是塗鴉專家)嘉西亞(F. GARCIA )不相信如今發動滿市大掃除行動的市府可以取締塗鴉問題。 可能他認為市府不了解那些塗鴉小子的心理。 「當你叫一名孩子別做某件事,他們反而很想多做幾次。」這位在塗鴉藝術界相當有名的滿市人說。 滿市市長譚布利已發動了一項春季大掃除行動,街頭塗鴉者是所針對的對象之一。 「刺激感會因為罰款額上升而暴增。就有如:嘩,這是價值二千元的破壞行為,看我如何逍遙法外﹗」他說。 嘉西亞的作品主要是用人手噴漆方式繪製友人、家庭及有趣人物的畫像,在滿市 MILE END 很多地方可以見到。 這些作品並非不知所謂的塗鴉,但仍被視為非法。 二00五年時街頭藝人吉布遜(P. GIBSON )見到他才華橫溢,便鼓勵他努力創作。吉布遜的藝名是「路邊價值」(ROADSWORTH )。 從二00一年到二00六年,吉布遜使用圖案模板及噴漆更改街名及路牌內容。 他這類似乎帶有環保意識的傑作包括以噴漆在一人行道四周畫上鐵絲網及在一街道告示牌上用模板噴上多朵鮮花圖案。 竟獲輕判
警方於二00四年十一月拘捕他。雖然出道僅三年,他可說是多產的塗鴉者,因為他承認先後噴了「成千上百」件作品,所以他面臨五十三項公共場所行為不檢罪名及可能被罰款至廿五萬元。 「他們想用他來殺一儆百。」嘉西亞說。 全賴聖羅倫大道 ZEKE'S 畫廊的漢德(C. HAND
)發起一項支持吉布遜的行動,結果他的罪名獲減剩五項及於二00六年一月法庭審理時得到輕判:衹罰款二百元及奉令完成四十小時的社區工作。 奇怪的是,漢德仗義相助並非因為吉布遜奇貨可居。 這位畫廊東主表示他在塗鴉當中看不到甚麼藝術價值,但他不認為滿市市府去掉塗鴉一族是正確決定。 不過滿市市府每年花了一百卅萬元去清除塗鴉,而且還特地撥了五堵牆任由街頭塗鴉藝術家自由創作,絕對合法。 漢德卻表示他本人根本不知道這些合法塗鴉牆的存在,儘管離他的畫廊不過數百米就有一堵這樣的牆壁。 想找位於 BERNARD
東街的此牆並非易事。它的四周沒有任何牌子告知這是市府特別為塗鴉一族所設的「合法」牆,而且市府的網站沒有提及進一步的資料。 其他「合法」牆一在 AHUNTSIC 區 PAPINEAU - LEBLANC 橋附近,一在 HOCHELAGA 區 ROUEN
街某隧道裡,一在 ROSEMONT 區 RACHEL 街三五00號及一在滿市西南區 CABOT 街一九五五號。 導向正途 「市府其實應該將這些合法塗鴉牆的數量從五增加到五百。」漢德說。 他建議市府僱請前塗鴉藝術家將塗鴉小子們培訓成合法的街頭藝術家,如此才是根除問題的良方。 市府清潔單位顧問卡里耶(R. CARRIER )說滿市市府已經在支持那些鼓勵塗鴉小子發揮藝術天份的計劃。 在 N.D.G. 區,藝術家們與非牟利社團組織 PREVENTION N.D.G. GRAFFITI
合作教導這西端自治區的年輕人如何創作壁畫。由於獲得業主的允許,所以這門藝術是合法。 卡里耶承認想解決滿市的塗鴉問題並非容易。 「沒有神奇的良策。」他說。「就算加強打壓,效果也不顯著。」 吉布遜質疑市府是否有必要去掉塗鴉。 「令我不解的是何以一堵灰色的牆會比彩色的牆漂亮。」他說。 當被問及二00六年一度面對鉅額罰款一事是否令他不再創作更多塗鴉畫抑或他每晚仍手持噴漆罐出外活動時,他說:「如果真的這樣,我也不會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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