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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8日 1313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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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的巧合 •吳雲峰 法律是人為的,人為的東西都帶有一點個人的主觀和意識,因此法律也會因時而異,同時也應該適合時代的需要而加以修改。 一個月前,我在《華僑時報》發表的「加拿大政制的改革」一文中說:聯邦政府中的選舉法是每一屆政府任期為四年,可以連選連任,但有些時候,執政者取巧,他們會選擇對他們最有利的情況下將選舉提前或押後舉行,這對各在野黨來說是極不公平的,竊以為政府要立例定期於每四年某一個月中舉行,讓各政黨有足夠的時間及心理準備去作出公平的競爭的機會,想不到此文刊 出後一個月,聯邦政府最近通過了選舉法,定期在每四年十月第三個星期舉行,如少數黨政府被倒台則例外,這是偶然的巧合,與我無關,但卻證明了法律應適合時代加以修改。 這些年來,我在中(包括香港)加兩國一些書報分別以不同的筆名撰寫了一些有關藝術及政治的遊戲文章,其中有不少與現實的事務巧合。 1979 年,我為華人服務中心主編了第一本以書刊的形式出版的《華人通訊》,其中一文「我對三級政府的建議」,建議政府開放零售業的營業時間,使一般上班族的人士有足夠的時間去選購自己喜歡的東西,同時也使遊客們於星期日多了許多遊覽及購物的好去處,此舉不但可以增加就業的機會,也製造不少商機,這又是另一個巧合,近年來已開放了零售業的營業時間。 93 年我曾向克里田先生建議,以5%之隱藏稅代替當年的 7% 貨勞稅,他曾以此作為他競選的政綱之一,可惜他當選後與財政部長的政見不同,結果沒有實行,這方法可以使國民節省 28% 貨勞稅,而政府並不因此而減少稅收。我希望這建議在未來的日子裡,再來一次巧合,使這夢想成真。 95年1月24日,我曾寫信告知克里田總理說來自魁省之法裔加人、當年聯邦保守黨黨領查烈斯,是改善魁省法裔加人與聯邦政府關係最佳人選,建議他破除黨界給予重用,結果在 魁獨公投運動中,查烈斯被委任代表聯邦政府主持反獨立運動而成功,這又是另一次巧合。 80年代我曾寫信給中國一領袖建議北京應以「中國」為國號進行兩岸統一談判,同時為台灣同胞大開中門,歡迎台灣工商界回國投資,禮聘台灣高級科技及知識份子回國服務,及優待一般台胞回國工作,在若干年後當大部份台胞在祖國得到優厚的利益時,為了他們本身的利益,他們還會贊成分裂嗎?那時候兩岸便會在不費一兵一卒的完成兩岸統一的大業。多年前據報章透露鄧小平先生生前曾有意倡導以「中國」為國號作為兩岸統一談判的基石,但願這希望再來一次巧合,祝福祖國早日和平統一,國泰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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