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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1日 131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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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多人前度警員, 將被列為長期慣犯
【時報專訊】二00四年七月某天傍晚,十六歲的少女 KGR (姓名不能公開)在滿市中心與友人玩了一整天後返回 ST. JEROME
市的家。她走下巴士之後,下了班的滿市警員古依(B. GUAY )抓住她及用槍抵住她頭部恐嚇說他曾經殺過人及殺死她是輕而易舉的事,接著強姦了她。 事發後多個月內,這少女告訴拉娃市省法庭她必須接受一個月的 HIV
愛滋病菌預防治療,因為被告強姦她時沒戴安全套。她如今經常失眠,害怕出門及對自己失去信心,同時無法上學。 控辯雙方於日前罕見地同意在滿市警隊近十四年的古依應該判處八年徒刑。雙方同時亦認為應宣佈古依是長期慣犯(LONG - TERM OFFENDER
),意味著他日後刑滿出獄仍須接受長達十年的緊密監視。他所面臨的最高徒刑是十四年。 辯方律師施奈德(P. SCHNEIDER )指出古依已在獄中呆了十五個月,應當作兩倍計算及徒刑期中扣除,檢控官布莉恩(I.
BRIAND)表示她會交由法庭決定。 古依已於三月廿二日承認五項強姦罪,其中一項是持械強姦,五項死亡恐嚇及三項襲擊罪。有一位化名 X
的受害人並沒挺身指控,但古依在獄中向人承認他曾強姦過第八名女子。出面指控他的受害人年齡在十五到廿歲之間,而強姦案於二00四年五月到二00五年七月半夜之前分別在滿市以北的拉娃和
ST. JEROME 市發生。 現年卅六歲及已離婚的古依在庭上以顫抖的聲音向四名在場受害人及其家人宣讀一則簡短的道歉聲明及指出他正在克服自己的問題及需要幫忙。
辯方律師形容他的當事人犯案是出自性慾問題與刑事動機無關,並指出他在自費尋求私人治療這毛病。而且他在庭上主動認罪,這律師說,令受害人毋須出庭作供蒙受噩夢重現的折磨。史奈德還說,法庭不應在判刑時考慮古依的警員身份,因犯案時他已下了班,而且他也沒有使用警槍犯案。 法庭將於六月十二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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