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07年4月27日 1310期 |
|||
| 新聞 生活 文萃 移民 旅遊 滿地可電話薄 |
|
加中關係不應因此倒退 •周錦興
關於被中國政府通緝的新疆維吾爾族分裂國家、參與恐怖組織有殺人前科的犯案份子、逃離中國並已取得加拿大公民身份的玉山江(HUSEYIN CELIL
)日前被中國法院判
處終身監禁,而加國外交部長麥凱表示「加拿大正重新考慮,一九九九年與中國簽署的領事協議,因為北京違反了該協議的基本精神」一事,我亦想就此說幾句。
中國方面認為:玉山江是中國公民,在中國犯案而被判罪,完全是中國的內政。中加兩國簽署的領事協議並不包括上述案情在內。
依我看:加中兩國之間並未有引渡協議,中國一直也不能引渡賴昌星、高山等通緝犯回國受審。相信加拿大也不可能要求引渡玉山江返加受審。更何況,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也不承認玉山江是加國公民。
如果加拿大踰越了領事保護海外公民的權力所限,對一個被判犯罪的公民強行要對方放行,那與世紀前列強在中國享有的不平等條約之一「領事裁判權」有何差異?中加兩國都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應當互相尊重對方的國家主權和司法制度。以往有加國女記者以所謂間諜罪被伊朗判處死刑、最近有加埃雙重國籍人士在埃及因犯間諜罪被判十五年徒刑,加拿大政府都尊重對方的司法權力,為甚麼單單就對今天中國的這一權力抱持不同態度呢?難道還指望時光倒流返到滿清時代,一個外交照會就乖乖把犯人送走嗎?
我們仍然希望麥凱外長最近期內
的訪華之行能夠對事件得到更進一步的了解,雙方坦誠交換意見,以期取得完善的效果;更希望加中長久以來維持良好的友好關係不會因此而有所影響,雙方的友好來往尤其是在經濟、文化、教育、旅遊等方面不會因此而有所阻滯或倒退。而繼續促進加中雙方的互利互贏的市場發展勢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