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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3日 1308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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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污醜聞廣告商, 回來自首但不認罪
拉弗勒
醜聞廣告公司之一
•本報記者
放棄在南美貝利茲市(BELIZE )的奢華生活回來寒冷的滿市接受審判,聯邦涉款二億五千萬元贊助醜聞的第五名被告日前凌晨在滿市的杜魯多機場被捕。 六十六歲的前廣告公司高級行政人員拉弗勒(JEAN LAFLEUR )稍後被提押到庭面對卅五項欺騙共一百五十八萬元的控罪,但他即時否認了其中五項。 他被控於一九九六及二00一年期間詐取了聯邦政府這筆錢,涉嫌利用諸如提倡滿市國際爵士樂節和大賽車等活動的假合同來斂財。 戴了手銬走進法庭的拉弗勒皮膚曬黑了及衣著相當隨便,在犯人欄裡面無表情聆聽他的代表律師宣讀他的不認罪意願。 事後他被押走,在拘留所裡渡過復活節長週末,因為他的律師在等候警方那些堆積如山的證據文件,而他本人亦放棄出席迅速保釋審訊的權利。 辯方律師希柏(J.C. HEBERT )對省法庭法官斐斯衛(S. BOISVERT )說他衹收到與案件有關的一些證據而已。
等待證據 希柏又說如果未收到全部的證據,他不能代表當事人承認或否認其他卅項控罪。 這位律師指出他已收到的證據衹是某電腦硬件所儲存的廿多萬字文件的一部份。這些文件可能會計師會感興趣,但對身為律師的他來說內容枯躁乏味。他說。 即將移交的證據則涉及證人向省警調查人員的作供內容,希柏說在進行保釋辯論之前它們對他說是非常重要。 「警方已應允於四月十六日左右將所有證據交來。」他說。「到時我們才能作出明智的決定。」 省警調查人員先後訪問了三百多人及分析了四千二百五十份電子檔案。 較早之前,檢控官波絲敏(A.M. BEAUCHEMIN )反對釋放拉弗勒出外候審,因為此君有可能棄保潛逃。 希柏反駁說拉弗勒 有四名子女住在滿市及如傳召為證人的話他們可以出庭作供。 當局曾經發出國際通緝令將拉弗勒拘拿歸案,而省警曾到他在舊滿地可的柏文住宅,卻發現自二00五年夏天起他已不在這裡。 原來拉弗勒已潛逃往哥斯達黎加(COSTA RICA )。從二00五年底起,他在那兒的鄰居怨聲載道,因為拉弗勒經常開派對狂歡,聲浪擾人。 今次回來受審前,他的律師希柏先致電檢控官波絲敏說拉弗勒身在貝利茲市及打算向當局自首。
否認交易 拉弗勒接著收拾行李及自購機票從貝利茲飛到美國亞特蘭大再轉來滿市。 「完全沒有涉及任何談判。」波絲敏說,並否認拉弗勒今次回國與達成了交易有關。 拉弗勒不可以與任何涉及此案的人士交談--一共有四十八人。 這四十八人包括當年負責贊助計劃的聯邦高官居提(C. GUITE )。此君於去年六月被判批撥二百萬元款項給衹做一點或甚至沒做任何工作的廣告公司罪成。居提正在上訴及保釋在外,換句括說仍未囚禁起來。 其他拉弗勒不准聯絡的人包括贊助醜聞的角色及於二00四年及0五年司法官高默里(JOHN GOMERY )主持的聯邦審聽會時所傳召的證人。 他們有些人在聯邦公共事務部任職,其餘的是組織委會成員或拉弗勒以前那公司即 LAFLEUR COMMUNICTIONS MARKETING INC. 的僱員。 拉弗勒這間公司共接到價值近六千五百萬元的聯邦合同。 另兩名在贊助醜聞中已被檢控及裁定有罪的人士是前廣告公司行政高層布羅特(J. BRAULT )及高芬(P. COFFIN )。他們如今已恢復自由身,因為已服了部份刑期。 聯邦贊助醜聞有時候被稱為廣告醜聞,乃一九九五年本省主獨公投聯邦派幾乎落敗之後由前總理克里田(JEAN CHRETIEN )下令設立,經費高達二億五千萬元,主要是提高聯邦在本省的被認同及獲接納程度,本來是一椿好事。
敏感時候 聯邦審計總長和司法官高默里的審聽專委後來揭露了有一億多元流到與聯邦自由黨有聯繫的公司那兒去,而這些公司不時提高賬單數字,或甚麼都沒做就向政府徵收費用。甚至連轉交一張支票也支取可觀的佣金。 拉弗勒乃其 LAFLEUR COMMUNICATIONS MARKETING INC. 公司的總裁,曾是聯邦自由黨一名重要的捐款者及與前聯邦郵局(CANADA POST )總裁歐烈(ANDRE OUELLET )私交甚篤,交情匪淺。 從一九九四年到二000年期間,聯邦贊助計劃共付了三千二百萬元給拉弗勒的公司。 在同期內,他的公司從聯邦 VIA RAIL 鐵路局、聯邦港口局(PORTS CANADA )及聯邦郵局的宣傳計劃那兒多賺三千五百萬元。 聯邦贊助醜聞後來對本來馬田(PAUL MARTIN )上台後民望甚高的聯邦自由黨造成了強大的衝擊,導致該黨在大選中敗於保守黨手上,而馬田亦辭去黨領袖一職及宣佈在下次聯邦大選時不再參選。 拉弗勒的事件在這個大選隨時會召集的時候高度曝光,不論是巧合或政治因素,可能會對聯邦自由黨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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