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30日 13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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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盧旺達大屠殺, 破天荒在滿市進行
 

•本報記者

 

  一九九七年穆雅尼沙(D. MUNYANEZA )在滿市申請難民身份時,他應該不知道十年後他竟然會名列我國歷史的人物,雖然他不想這樣。

  這名出身自一富有盧旺達家庭及有兩名年幼孩子的男子成為依照本國存在已七年的違反人權和戰爭罪行例被檢控的疑犯。他被控謀殺無辜平民,強姦數名婦女及於一九九四年該國大屠殺事件發生時打家劫舍。

  他的審訊日前早上已在滿市法院的省高等法庭進行,控辯雙方在等候法官依照一項從未執行過的法例去結論對錯。

  自從一九九九年在渥京的戰爭罪行調查單位接到線報之後,皇家騎警一直向他展開調查。

  他們數次到全球各國至歐洲及甚至盧旺達了解真相。

  今年一月,一個由三名檢控官、三名辯護律師、一位法官及相關人員組成的十七人委會在盧旺達首都奇加里(KIGALI )逗留了六星期,先後訪問了十四名目擊證人,而後者現不是坐牢就是生病,所以無法前來滿市參加審訊。

  為了保護目擊證人的身份,民眾不准旁聽,同時用舊報紙將窗口遮住以免有人偷窺。不過作供過程已拍攝下來製成光碟呈堂。

  另十三名目擊證人亦會飛來滿市作證。因為在盧旺達社區法庭作供的證人遭受暴力報復的事件日增,所以這些證人的身份亦得到保密,衹有被告、檢控官及法官才知道他們的姓名。他們的姓名將被字母和號碼取代,而且會在一隔板後作證。

 

國際審訊

  控方名單上的其他證人包括大屠殺時負責指揮某支備受批判聯合國部隊的參議員達萊爾(R. DALLAIRE )及盧旺達的人權監視會(HUMAN RIGHTS WATCH )專家狄芙絲(A. DES FORGES )。

  納稅人將為斯次破天荒審訊付出代價。到目前為止,僅辯方律師費的保守估計約廿五萬元,由聯邦政府--其實是納稅人--支付。

  盧旺達大屠殺專家卡布朗(G. CAPLAN )說,與政府們每年所浪費的數十億元公帑比較,這點尋求公義的代價不算甚麼。

  我國今年可以透過實施新例一事向世界傳達一項訊息:作惡行凶者無處遁形。與此同時,他說,此舉可以減輕西方世界悔疚之心,認為自己當初做得不夠,未能防止大屠殺一事。在約一百天時間內,有約一百萬名盧旺達的達西(TUTZIS )族和政治觀點溫和的胡圖(HUTUS)族人被殺害。

  「原則上新的法例顯示出加拿大已正視一些異常可怕的罪行及認為它們是屬於全世界。」卡布朗又說。

  大屠殺的主要組織者現在坦桑尼亞為盧旺達受害人而設的國際罪犯仲裁法庭受審,但這仲裁於明年任期將滿。

  到目前為止,一共有廿八人罪名成立,盧旺達正忙於將法庭和監獄擴展以容納那些仍未被審及將押回國的被告。

  大約有十萬人被控與大屠殺有關的不同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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