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3日 13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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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總選舉制度要改革

                                   •選民

        華人聯合總會第十四屆委員會團體候選人衹有十八位,個人候選人四位。而登記有資格投票的選民沒超過 200 人,是意料中事。

  據接近華總會領導層者透露,原第十三屆華總會大部份執委都不願繼續參選;有個別成員由於參與總會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自身的生意,出錢又受氣,吃力不討好,因而鬧得家庭不和睦。

  由於上數屆的累積使總會負債累累,留下個爛攤子:諸如華人大樓的牆壁大幅度脫落要重修及住戶租金糾紛問題、文化宮的「動工在即」剪綵、挖土庫等重復折騰、「社團大樓」以 20 萬元抵押給銀行,但錢跑到哪裡去衹有天曉得、第十三屆執委上任伊始就接到銀行通知必須盡快繳納貸款與利息,逾期「社團大樓」將被沒收。各委員紛紛借出應急, 1萬、 5千、 3千不等湊集數萬元。況且「社團大樓」的收支也不平衡,每月不敷上千元(目前領導層已計劃好重新裝修改變結構招租以求來日收支平衡)。

  據悉參選前現屆執委已在律師樓立下「軍令狀」:第十四屆無論誰當選首先必須償還第十三屆各委員的借款。側聞本來社區有一批名人及僑領準備參加競選,而且也曾召開一兩次研討會,但由於「償還借款」問題,衹好作罷。

  至於上屆為何競爭那麼激烈?儘管參選者目的各自不同,首先大家都對上屆留下的問題也不完全了解,其次也是最關鍵的;文化宮要修建,三級政府的大筆撥款特具吸引力。屆時文化宮建成揭幕將「名留青史」名利雙收。

  選舉制度要改革,根據為方便年度財政結算法定時間每次換屆都會在嚴寒的二月至三月上旬登記,三月下旬投票。每屆登記投票者又絕大多數是老年人。由於手續煩瑣,又「無利可圖」,試問能有多少人願意再繼續受「折騰」?將來可能衹剩下自己選自己。不信,大家可拭目以待。

  顧名思義,華人聯合總會是代表全僑的,可以考慮沿用總會成立之初的章程規定:每次換屆由各合法的非牟利團體派代表(另設個人代表若干)組成理事會,執委則由全體理事商討或投票產生。這樣既能代表全僑又免去麻煩與瑣碎的工作,一舉兩得。當然說時容易行時難,衹要大家動動腦筋想想辦法,相信問題最終是能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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