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6日 13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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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蒙主張強制囚犯, 自己承付坐牢費用

•本報記者

  省民主行動黨領袖杜蒙日前建議嚴厲對付本省「旋轉門監獄系統」問題,包括要囚犯自付坐牢費用在內。

  在一間已轉為博物館的前監獄內發表談話時,這位政黨領袖抨擊使用有條件釋放來減輕監獄擁擠的方法,並指出有關問題與當年魁人黨政府削減經費有關。

  如果省民主行動黨執政,將禁止任何對同一個人犯下兩項罪行或兩項毒品罪的囚犯有條件釋放。他說。

  他引用數年前研究本省監獄系統問題的 CORBO 報告結果為證,杜蒙說近三分之一在本省服刑的犯人先後坐過牢十次或以上。

  為了節省金錢,政府已關閉五間監獄及過度寬待有關囚犯,讓他們以人道原因有條件釋放或請假外出。他說。

  由於這些安排,杜蒙說,那些冥頑不靈的犯罪份子本應囚禁起來,結果可以在社會自由活動,很多時候再犯下可怕的罪案。

  例如「令人難過的著名」巴斯占(M. BASTIEN )一案。此人於二000年獲提早釋放後在 SOREL 市性侵和殺害十三歲的利弗諾茲(A. LIVERNOCHE )。

  「本省的公共安全管理不夠嚴厲。」他說。

  但他沒說誰將須自付坐牢費及款項若干,衹表示「不會太多」及將針對那些有能力承付的囚犯。

     如果勝出的話,他的政府會花五千萬元--一項在今次大選中罕見的民主行動黨開銷估計數據--以糾正問題。他說,可能興建新監獄或擴建現成的拘留中心。

  省自由黨司法評議員杜佩斯(J. DUPUIS )立即「取笑」杜蒙這項允諾。

  他認為實行這建議有如以政治去干預司法程序,而且目前的政府從沒有因預算問題而釋放囚犯及有條件釋放當局的預算已加了一倍至五百五十萬元,再者要人們自費坐牢有如「反常地」懲罰他們的無辜家人。

  杜蒙堅稱「有條件釋放應該名符其實,即有條件而不是自動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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